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共有房产继承的分割难题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郑某等继承人因一处共有房产继承产生纠纷。该房产由郑某父母与叔叔共同共有,父母去世后,郑某等子女要求继承父母在该房产中的份额,并进行分割。叔叔则认为房产是共同共有,不宜分割,且分割会损害其利益。双方就房产分割方式、份额确定等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对房产的共有情况、取得来源、各共有人的贡献等事实进行调查。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法院在处理共有房产继承分割时,需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保障各方权益,为类似纠纷提供法律适用和裁判范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