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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纠纷:遗产范围界定不清引发的争议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孙某去世后,其子女孙一、孙二和孙三在处理遗产时,就一套房产的归属产生争议。该房产在孙某生前由其与单位签订了购房协议,支付了大部分房款,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孙一认为,房产应属于父亲的遗产,自己有权继承。孙二和孙三则表示,由于房产未完成过户,产权不明,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孙一提供了购房协议和付款凭证,证明父亲对房产的权益。孙二和孙三则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未过户的房产存在不确定性,不能简单认定为遗产。法院在审理中,对购房协议的法律效力、房产的实际占有使用情况以及单位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调查。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在房产继承纠纷中,准确界定遗产范围至关重要。本案中,虽然房产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孙某已签订购房协议并支付大部分房款,其对该房产享有一定的权益。这种权益在其去世后应作为遗产进行处理。法院在裁决时,综合考虑了合同的履行情况、房产的实际状态以及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认定该房产属于遗产范围,并依法进行了继承分配,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