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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纠纷:夫妻共同房产遗嘱处分界限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和妻子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王某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立下遗嘱,将整套房产指定由自己的弟弟继承。王某去世后,妻子和弟弟就房产继承产生纠纷。妻子认为王某只能处分自己的那部分房产份额,遗嘱中对自己份额的处分无效。弟弟则坚称王某有权处分整套房产。法院对房产的取得时间、夫妻财产约定情况以及遗嘱订立背景进行详细调查。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王某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房产份额,其对妻子份额的处分无效。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明确夫妻共同房产遗嘱处分界限,保障配偶合法权益,为类似案件提供法律适用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20. 房屋遗产纠纷: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