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纠纷:房产继承中债务清偿的争议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等原告与王某等被告因一处房产继承产生纠纷。该房产原属王某父母所有,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但同时也有生前债务未清偿。原告主张先继承房产,债务由所有继承人按比例分担。被告则认为应先从房产价值中扣除债务后再进行继承分配。双方各执己见,诉至法院。法院对房产价值、债务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在房产继承中,债务清偿是不可忽视的问题。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本案中,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合理确定债务清偿与遗产继承的顺序和方式,保障债权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为类似纠纷提供法律适用和裁判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