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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纠纷: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参与继承的争议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郑某等原告与郑某等被告因一处房产继承产生纠纷。该房产属于郑某父母所有,父母去世后,郑某的一位多年好友陈某拿出一份郑某父母的遗嘱,称父母生前因陈某长期照顾他们,决定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与陈某。郑某等被告认为陈某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参与继承。原告则认为遗嘱合法有效,陈某应按遗嘱获得相应份额。法院对遗嘱的真实性、陈某与郑某父母的关系以及房产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本案涉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据遗嘱参与房产继承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真实有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就有权按照遗嘱获得相应遗产份额。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严格审查遗嘱效力,依法保障各方权益,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法律适用范例,明确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房产继承中的权利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