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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纠纷: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争议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李某等原告与李某某被告因一处房产继承发生纠纷。该房产是李某父母的财产,父母去世后未留遗嘱。李某某被告在父母生前曾有虐待行为,李某等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使其丧失继承权,应剥夺其对房产的继承权利。被告则否认虐待行为,坚称自己有继承资格。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被告丧失继承权,并依法分割房产。法院通过调查走访、询问证人等方式,查明父母生前的生活状况以及被告是否存在虐待行为等事实。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是本案核心。依据继承法,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若被告虐待父母的行为属实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其将丧失继承权。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严格审查证据,判断继承人是否存在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以此确定合法继承人并分配遗产。这对于维护遗产继承的公平公正,保护被继承人合法权益和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法律适用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十三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