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服刑期间的房产继承纠纷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李先生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法定继承人是儿子小李和女儿小莉。小李因犯罪正在服刑期间,小莉便想趁哥哥服刑无法亲自处理事务,独自继承房产。小莉找到房产中介,试图将房屋出售。小李得知此事后,通过狱方联系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房产。小莉辩称,小李正在服刑,无法管理和使用房产,自己继承房产后可以给予小李一定经济补偿。小李则认为,服刑并不影响自己的合法继承权,房产应依法平均分配。小李的律师提交了李先生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小李的服刑证明,强调小李的合法继承权不受服刑影响。小莉出示了自己对父亲生前照顾的相关证据,还提交了一份房产评估报告,表明愿意按照评估价值给予小李补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继承人服刑期间的继承权行使以及房产分配问题进行了全面考量。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本案焦点在于继承人服刑期间房产继承权利的保障与房产分割。小莉以小李服刑不便管理为由试图独自继承,小李以法定继承权进行抗辩。法院依据《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继承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因继承人服刑而丧失。在遗产分配时,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扶养情况等因素,但不能剥夺服刑继承人的基本继承权利。虽然小莉对父亲有一定照顾,但这并不足以成为其独自继承房产的理由。最终法院判决房产由小李和小莉平均继承,保障了服刑期间小李的合法权益。此判决明确了服刑人员在房产继承中的法律地位,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处理依据,维护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