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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的迷雾:兄弟间的房产继承纷争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王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两个儿子小王和小张因房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老王生前未留下遗嘱,小王认为自己一直与父亲共同生活,对父亲照顾较多,应多分房产;小张则主张按照法定继承,两人平分房产。双方协商无果后,小王将小张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小王对父亲照顾较多,但在法定继承中,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因此多分遗产,遂判决两人各继承房屋50%的产权。小张不服,提起上诉,认为一审法院未充分考虑自己对父亲的赡养义务。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都对父亲履行了赡养义务,一审判决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本案核心在于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原则。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原则进行遗产分配。虽然小王对父亲照顾较多,但这并不构成法律上多分遗产的充分理由。法院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平等分配遗产,保障了继承人的平等权利。在房产继承纠纷中,若被继承人未立遗嘱,继承人应遵循法定继承规则。在日常生活中,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应尽的责任,但不能将其作为争夺遗产的筹码。若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配有争议,应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避免亲情因财产纠纷而破裂。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公正地进行遗产分配,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