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转租争议与合同解除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陈某将房屋出租给被告赵某,合同约定未经陈某同意,赵某不得擅自转租。赵某在租赁期间,未经陈某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孙某。陈某得知后,要求解除与赵某的租赁合同,并要求赵某和孙某立即腾退房屋。赵某辩称,自己转租是因为工作变动,且孙某对房屋爱护有加,并未对房屋造成损害。孙某则表示自己与赵某签订了转租合同,有权继续使用房屋。
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擅自转租的行为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解除陈某与赵某的租赁合同,赵某和孙某应在规定时间内腾退房屋。赵某因擅自转租给陈某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赵某承担。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在房屋租赁纠纷中,转租问题是常见的争议点。如果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承租方擅自转租的行为构成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虽然次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可能未造成实际损害,但转租行为本身违反了合同约定。承租方在面临需要转租的情况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避免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给自己和次承租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