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售后包租纠纷:租金收益争议与合同履行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购买了被告某商业地产公司开发的商铺,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售后包租协议,约定由地产公司负责出租商铺,每年向王某支付租金收益8万元。然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地产公司仅支付了第一年的租金,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王某起诉地产公司,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地产公司辩称,由于市场不景气,商铺出租困难,导致无法按时支付租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售后包租协议合法有效。法院认为,地产公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判决地产公司支付王某拖欠的租金共计16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2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地产公司承担。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在房屋售后包租纠纷中,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售后包租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出租商铺并支付租金的义务。如果因市场等原因导致租金支付困难,开发商应与购房者积极协商解决,而不能擅自拖欠租金。购房者在签订售后包租协议时,应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和开发商的信誉情况,谨慎作出决策。当纠纷发生时,法院会依据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