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纠纷:抵押权实现争议与房产处置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告孙某向原告周某借款50万元,并以自己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孙某未能按时还款,周某遂起诉孙某,要求实现抵押权,拍卖抵押房产以偿还借款。孙某辩称,自己并非恶意拖欠借款,只是目前经济困难,希望能够协商延长还款期限。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已依法设立。法院认为,在孙某未按时还款的情况下,周某有权实现抵押权。最终判决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依法拍卖孙某的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周某的借款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孙某承担。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在房产抵押纠纷中,抵押权的设立和实现是核心问题。当债务人以房产抵押向债权人借款时,双方应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的合法有效。一旦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实现抵押权。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严格审查抵押合同的效力以及相关手续的合法性,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务人在面临房产被拍卖时,应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解决,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更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