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与遗产交织:债权追讨与权益平衡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刘某、乔某起诉刘某1民间借贷纠纷,称被告与原告儿子刘某2系夫妻关系,刘某2工亡后,生前被告向原告借款 39000 元未还。被告则称该协议是因原告乔某放弃房产继承而签订,后原告起诉继承房产,协议作废。经审理查明刘某2与被告的夫妻关系、刘某2工亡情况及原告乔某与被告签订的补充协议等事实,同时原告刘某、乔某诉被告刘某1法定继承纠纷也在立案审理中,刘某2工亡补助金为遗产。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审理本案。在债务认定上,依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确认借款事实,体现了证据的重要性。对于债务偿还,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认定作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半由被告刘凤荣偿还,另一半从刘立洲遗产工亡补助金中支出,既遵循了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的原则,又考虑到债务人之一已去世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了债务清偿责任,确保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兼顾了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为类似民间借贷与遗产继承交叉的案件提供了范例,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需准确认定债务性质和遗产范围,依法合理确定各方责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