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夫妻感情破裂下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与债务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汪某甲与林某某结婚后育有一子汪某乙,林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汪某甲起诉离婚并请求处理子女抚养、房产分割及共同债务偿还等问题。经审理查明双方名下多处房产情况、贷款情况等,原被告对相关证据质证无异议,法院对证据进行采信认证。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本案关键在于离婚相关多方面事项的判定。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认定夫妻感情因一方被判处无期徒刑而破裂,准予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考虑被告服刑情况判决随原告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在财产分割上,认定部分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据评估价值等因素合理分配,对赠与房产不予分割;共同债务方面,虽被告被没收财产但仍需共同偿还,由原告负责偿还后被告支付相应份额。此判决全面体现了法律在离婚案件中对感情、子女、财产、债务等多方面的规范与考量,为类似离婚纠纷案件提供了清晰的法律适用范例,强调依法依规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9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