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继承纠纷:房改房遗产法定继承中的权益判定与补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韩某甲与韩某乙、韩某丙系兄弟姐妹,其父母先后去世,遗留房屋一套,该房为房改房,登记在母亲张某某名下。韩某甲称购房款由自己交纳,且有证明显示两被告知晓并签名按手印,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韩某乙、韩某丙则认为按继承法都有继承权,且各自对被继承人尽了赡养义务或自身为残疾人等情况应考虑多分遗产,还对韩某甲所提供证明的部分内容真实性存疑并申请司法鉴定。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本案关键在于房改房遗产的归属及各继承人权益分配。法院认定该房产系被继承人张某某遗产,虽有证明但两被告未明确放弃补偿权利,综合考虑各方对被继承人赡养情况及自身状况等因素,按照法定继承确定三人各享有三分之一继承权,同时结合韩某甲出资情况及孳息计算,判决房屋归韩某甲所有,韩某甲向两被告支付相应补偿款,体现了法律在法定继承中兼顾出资、赡养等多方面因素公平分配遗产的原则,为类似房改房继承纠纷案件提供了清晰的法律适用范例,强调了证据及各法定情形在遗产判定中的重要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