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确认纠纷:房改房产权归属及协议效力的争议与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祁某与张三某再婚,张三某去世后,祁某起诉张三与前妻所生的四被告,要求确认对房屋享有二分之一所有权。祁某称自己一直料理家庭生活,张某去世后与共同居住的罗某矛盾激化。双方就房屋产权各执一词,祁某以结婚证、房产证、公证书等举证,被告以房产继承协议等反驳,称房屋由罗某出资购买应归其个人所有。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本案焦点在于讼争房改房的产权归属及相关协议的效力认定。法院依据《物权法》《婚姻法》等相关规定,认定房屋在张三与祁书娣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否定了被告关于罗国斌全额出资的说法。同时,虽有房产继承协议约定房屋归罗国斌继承,但鉴于祁书娣与罗国斌矛盾激化、赠与财产未完成权利转移等情况,支持祁书娣撤销赠与、确认享有一半份额的诉求,体现了法律对物权归属、合同效力及当事人权益的综合考量,为类似房屋产权争议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适用范例,强调了依法依规认定产权的重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