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法定继承规则下的房产分配争议与裁决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陈某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套,未留遗嘱。原、被告作为其子女,对该房产继承产生纠纷。原告主张依法分割,被告则称被继承人省钱又口头遗嘱将房产留给自己,并以赡养老人为由要求多分遗产。经审理查明,证人与被告有利害关系,被告也无证据证明其赡养较多,法院认定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遗产,最终判决房产归被告,被告按评估价值及与原告相应补偿款。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本案焦点是遗产继承方式及影响继承因素的认定。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口头遗嘱的严格规定,否定了被告的口头遗嘱主张,认定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对于被告称赡养较多应多分遗产,因其未举证而未获得支持,体现了证据在继承纠纷中的关键作用。最终判决遵循法定继承公平分配原则,同时考虑房屋居住使用情况决定归属和补偿方式,为类似继承案件提供了清晰的法律适用范例,彰显了法律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继承人合法权益的价值,也强调了继承纠纷中各方应该依法举证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